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2016年12月

<<建置四關注組 施政報告 提意見>>

關於2017年度施政方針,澳門建築置業商會非常關注,除了社會民生重要議題外,商會認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亦必須平衡,如何優化政府行政部門相關政策行政效率,法案制定及檢視等工作亦是有效施政之重要原素,商會四個工作小組(都市發展及土地資源事務關注小組、公共房屋及私人房產市場事務關注小組、公共及私人工程事務關注小組、勞資關係及社會事務關注小組)藉著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之前,向長官呈交置業及建築行業方面之意見及建議,以表達對澳門的關懷及支持。

意見書摘錄如下:

關於2017年度施政報告,公共及私人工程務關注小組提出意見及建議如下 :

(一) 公共工程招標之程序及計分方式等,由於項目形式、設計、規模、類別各有不同,評分方式仍存有改善空間,建議計分必須提高技術含量方面分數;最後,由評標委員會對得分最高三個方案的投標團隊進行面試以選定中標單位。

(二) 環境保護–噪音法生效後,晚上八時至早上八時的工程施工必須獲行行政長官批准,造成過往可在晚上進行的道路工程,安排在日間執行,做成路面交通擠塞,影響民生,按當今工程施工,不少生產作業必需24小時連續運作以確保質量及效率,目前法例的豁免規定有必要作出調整,配合社會發展需要。

按環保局及噪音法指引周日及假日建築地盤不能啟動任機械作業,而不是考慮作業時是否會產生超出環境噪音標準。當局對機械的詮釋極為廣義,目前本會連同業界友會不斷與當局溝通,希望有關法例作合符情理的解讀。

(三) 勞工事務局正在修訂《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行政法規咨詢文本,有關法案祇適合超大型的建設項目,法案中規定承建商須投入大量資源記錄現場參與生產工人的日常作業狀況,記錄存檔三年供當局審查,記錄不全即予重罰項目關係人,本澳一般企業如何應付得了?希望當局慎重考慮市場現實狀況,適當對該行政法規進行調整,平衡市場發展。

關於2017年度施政報告,公共房屋及私人房產市場事務關注小組提出意見及建議如下 :

(一) 關於租務法案討論文本,原先重點為希望立法可以解決<租霸>問題,而不是討論<租金管制>,我們就<租金管制>深入研究後,提出增設管制後可能產生多方面之壞處。

然而,根據統計局2015年相關數據顯示,本澳租住房屋之人士數據中,93%為外僱人士,本地居民只佔有7%,<租金管制>對澳門整體居民居住帶來之影響並不大;過去一年,因應市場自動調節,住宅租金方面已有下調,證明自由市場有自動調節效能。加上外僱增長人數已相對穩定,基於租金是會跟隨自由經濟市場調整,商會認為不須要就這方面立法。

(二) 公共房屋政策方面,我們希望特區政府持續以<社局為主、經屋為輔>相關政策,並應適時就相關法律、行政程序方面作修訂,舉例:
1、 建議三十五歲以上合資格單身人士申請<公共房屋>排次可以加分。
2、 設計更合適年青人之社會房屋單位,鼓勵年青人可先租後買。

(三) 私人房地產方面之發展,建議設立鼓勵政策,推動更改土地利用以增加私人房地產市場供應。

(四) 建議就首次置業的澳門居民,考慮放寬其按揭成數,以達成他們上樓願望。

關於2017年度施政報告-都市發展及土地資源關注小組提出意見及建議如下 :

(一) <都市更新>討論議題上,建議<都更會>首先考慮設立<<籌備辦公室>>、獨立行政部門或政府全資機構,具行政效率及可操作的運作模式,啟動日後都更工作,並訂出相關法律、例如設定樓宇重建時收購份額比率為80%,增加樓宇面積倍數等鼓勵措施,推動都市更新/重建等工作的有效展開。

(二) 澳門整體城市規劃多年來仍未出台,為配合地區經濟發展步伐,建議行政當局考慮採取新加坡多年來整體規劃及小區規劃雙軌進行之方式,維持澳門特區之持續發展。

特區政府考慮收回土地後便興建<公共房屋>之建議,我們表示不贊同,認為收回土地,必須經過詳細考慮及計劃後,分配給社會發展,不應只是單一用途,土地正是政府重要資產,必須運用於整體社會長期持續及平衡發展上。

三) 關於近期政府消息,南灣C15、C16地段將會興建30米高之政府相關公務大樓,我們認為政府沒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就該地段而言,可建較高樓宇,增加面積以作政府辦公或其他用途。

關於2017年度施政報告,勞資關係及社會事務關注小組提出意見及建議如下 :

(一)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不是適合時候推行,法案建議<權益歸屬>,反對<<抵扣>>方案,未能吸引中小企加入非央積金制度;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實施之時間表,須考慮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再落實強制實施時間。另外,建議如當實行全民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時,應考慮逐步撤銷社保供款的僱主部份,減輕僱主營運壓力負擔。

(二) 調升社保供款 認同調升社保供款至九十元,但供款比例爭議一年仍未有共識,隨著本澳人口逐步老化,經濟調整等不同因素,市民、社會企業對養老保障計劃應該思考,合理提升社保供款給市民日後多一點保障。但是,供款性質已有改變,市民不論有沒有工作也可自行供款,商會認為企業需要擔負應有的責任,但也應該以公平為原則,逐步調整社保供款比例為1比1,以表現公平性。

(三) 啟動修改勞動關係法及非全職勞動關係法 <勞動關係法>修訂至今,各行業就法律條文的可操作性仍存有很多問題,應作全面性檢討及修改之工作。政府曾承諾將會完成(非全職勞動關係法),唯沒有提出時間表,冀政府能夠儘早制定非全職勞動法,以釋放現時受限制的澳門人力資源進入市場。

(四) 關於<<分層建築物共同部份的管理法律制度>>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這兩法案內容,其中有相連關係,為提高管理公司素質,須要保障大廈管理委員會在沒違規情況下失誤之責任承擔,故此希望兩法律可以同時立法,才能配合實際操作。

<<公共工程招標程序>>提意見

(一) 討論關於近期公共工程招標情況,探討公共工程招標是否適時檢討,業界建議擬訂意見書交予有關當局。商會<工程事務關注小組>經討論提出意見如下 :
I) 設計項目:建議先由被邀設計單位提供初步方案,經當局會同用家研究分析選定中標方案,方與中標設計單位接公共工程設計費指標規定協訂設計費用。避免參與投標單位於投標階段投入大量資源編制具體方案,減少社會負擔。 設計連施工項目:建議先由當局審批圖則技術部門及使用單位審核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現行建築條例及使用要求,篩選合資格的設計方案,再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規定對該方案的其餘部份包括價格、工期、用料、施工方案,承建單位資歷等進行分析評分,再由評標委員會對得分最高三個方案的投標團隊進行面試以選定中標單位。
II) 承建項目:建議由評標委員會先對投標中的技術部分進行分析評分,選定技術得分最高的數個方案,再對該等方案進行價格分析評分,如有需要可由評標委員會對得分最高的數個方案投標單位進行面試,以選定中標單位。

*大型技術公共工程評標,就外企投標時,如能夠與本地企業合作,應以加分方式作為鼓勵外企主動與本地企業合作,從而提升本地企業機會及吸收經驗。

*關於本地企業競投公共工程項目時,當祇按其五年內之工程造價作為參考,令本地企業難以升格甚至被拒於參與投標。建議當局應考慮以投標單位的年營額或單項最高合約結算額增加一倍作為可參與投標的指標,鼓勵本地企業藉此提升能力,向上流動,與國內外承建單位進行競爭。

學術部 持續舉辦之課程、座談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商會與英國特許土木工程測量師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合舉辦座談會,主題<<分析澳門僱員補償保險條款及工程一切險條>>,這是測量師必須工作之一,包括檢查建築項目的保險單。演講為在職測量師提供旨引,如何清晰及明確地進行檢查保險單內容。 重點是澳門與香港之差異。(研討會已向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持續進修活動申請認可)


合辦單位與嘉賓


會員踴躍參加

建置商會秋遊吳哥窟增凝聚力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為豐富會員的見聞與經歷,於11月初舉辦了“柬埔寨吳哥窟秋季之旅”,吳哥窟與澳門歷史城區同屬世界文化遺產,是高棉王國於12世紀時花費了30年時間營建的都市,內含宏偉的廟宇,位於暹粒以北6公里的森林中,遺址四周有圍牆環繞,牆外挖有寬闊的護城河,該建築群表現了高棉人精堪造詣,其造型結構合符幾何比例,美觀平衡,遺址各處皆有精美石雕,是享譽世界的宏偉建築。

由會長劉永誠擔任團長、副理事長梁竟成、麥文新、何榮標及關穎任領隊及副領隊連同會員一行三十人,一起遊歷了大吳哥窟、小吳哥窟及各個著名的大廟法院,體驗當地的文化風俗,吳哥窟夕陽景致更是嘆為觀止。另外亦前往金邊,了解金邊的歷史文化與經濟發展情況,加深認識及體驗這個發展中國家的變化。

整個行程愉快輕鬆、氣氛融洽,是次旅程收穫良多,會員間,彼此交流工作經驗,於閒話家常間增進情誼,加強了商會的凝聚力,建置商會希望通過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鼓勵會員積極參與會務工作,推進會務的發展。參加是次活動的理事們還有李發權、李國安、李鎮成、馬耀良、馮學森等人,以及各位會員及其家屬。





「第21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議」MIF於十月二十至廿二日於威尼斯人渡假村會展舉行,並順利完成。本會被邀為「協辦單位」,理監事支持有關活動並出席開幕禮。


理監事


支持澳門館


嘉賓齊合照


美國館前

會務快訊

★ 遵照會章,各會員可於即日起至二O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到秘書處繳交二O一七年度會員年費,個人會員之會費為澳門幣二佰元正,商號會員為每年澳門幣四佰元正。


新會員介紹

永遠商號會員:991
中文名稱:高成發展有限公司
中文名稱:高成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澳門美麗街21號怡美大廈4樓C座
代 表 人:周 力先生
電話:28554483 傳真:28323781

電郵: gsd28554483@yahoo.com

歡迎申請成為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員

資格如下:

會員分永遠及普通兩類,各分商號會員、個人會員兩種。

商號會員:凡在本澳領有經營建築、置業及相關行業牌照之商號,均可加入本會為商號會員,每商號指定一人為代表,如代表人有變更時,應由該商號具函申請改換代表人。

個人會員:凡在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之持牌建築商及技術員可申請加入本會為個人會員。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第四十八次會員大會

逕啟者:

根據會章規定,會員大會每十八個月舉行一次。經第三十七屆第理事會第十八次聯席會議決議,本會依章定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在本會會址舉行第四十八次會員大會。

是次會員大會將聽取有關年度之會務報告、財務報告、提案報告和監事會意見書。屆時敬請會員撥冗出席,共策進行,敬候蒞臨。

此致

全體會員 知照


魯 班 先 師 尾 誕

拜祭儀式謹定於(農歷十二月二十日)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星期二

中午十二時正

在雀仔園白灰街魯班廟舉行

歡迎各位會員齊來參與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春茗暨敬老聯歡晚會』

迎接著2017年到來,農歷新年過後,本會將會繼續為長者會員舉辦 『春茗暨敬老聯歡晚會』,屆時與各位會員相聚見面,並互相問好。多謝各位長者會員支持,聯歡晚會詳情及購買餐券事宜,請留意新春會員通告。


恭祝各位會員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幸福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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