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2009年6月

2009/06/24 遵章舉行第四十三之會員大會

馮志強蟬聯會長、劉永誠續任理事長、姚開任監事長、三新人入閣

六月廿四日,在會址禮堂舉行第四十三次會員大會,馮志強會長任大會主席致開會詞,第三十四屆理事會代表表劉永誠、林金城、梁竟成將分別作會務報告、提案報告及財務報告,會上並聽取副監事長區秉光提交之監事會意見書。大會一致通過了各項報告。最後以不記名投票,選出了第三十五屆會會長:馮志強,副會長:莫均益、區金蓉、崔世昌、黃如楷、林金城,理事四十一人,監事九人。

新一屆理監事於七月三日進行互選,選出劉永誠為理事長,崔世平、梁竟成、謝思訓、何榮標、麥文新、何超鳳為副理事長,以及常務理事、理事分工;監事會選出姚開為監事長,區秉光為副監事長,常務監事及監事。

新閣成員介紹:陳楚松理事(專業測量師)、林家偉理事 濠源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代表、阮傑亮理事 尊能專業技術顧問公司代表。


宣佈第43屆會員大會正式開始


細聽各項報告(一)


細聽各項報告(二)

馮志強大會主席講話籲

辯明是非、辨別方向,才能真正起到傳統社團的作用

各位會員,本會自第四十二次會員大會召開以來,在現屆理監事會成員的努力及會員的支持下,會務工作得以按計劃順利開展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建置商會參與社會活動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效,在此讓我代表全體會員對理監事成員的辛勤工作表示崇高的謝意。

第四十二次會員大會召開以來,面對著複雜的內外環境和各種困難,我會經受了重大的考驗,世界性的金融風暴影響著澳門的整體經濟發展,且業界也不能獨善其身,經濟的低迷對業界造成嚴重的衝擊,就業不足、無證勞工、在職培訓等社會爭議的熱點問題又與業界千絲萬縷,所以,我會都十分謹慎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要保持會務工作的順利開展,要讓本會繼續在社會上發揮積極作用,就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審時度勢,既不能悲觀失望無所作為,又不能妄顧全局我行我素。全體理監事始終把握好這個尺度,認真處理和平衡好各種關係,使會務工作能正常推進。

為此,我們有一點比較深刻的認識就是,綜觀澳門的社會現實和社團文化特點,作為一個傳統社團要做的工作很多,但一定要處理好“傳統社團”和“社團傳統”的關係,這兩個具有特殊含義的概念。傳統社團是歷史的社團,隨著斗轉星移,它已經屬於過去;社團傳統是活性的社團,不論歲月滄桑,它都有其生命力。我們需要的是煥發社團傳統的活力,促使“傳統社團”成為既有社團傳統活力,又有新時代精神的現代的社團。要給傳統賦於活力,自我增值、自我提升自我完善是十分必要的,特別要更新觀念、更新知識、更新工作方法和策略,同時要多培養新生力量,多吸收新鮮血液,保持社團的青春活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適應新形勢,才能在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辯明是非、辨別方向,才能真正起到傳統社團的作用。

各位委員,澳門今年是“雙選舉”年,是澳門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我們一定要抱著對社會負責、對澳門市民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為“雙選舉”順利進行作出應有的貢獻。


馮會長致開會詞

劉永誠理事長會務報告擇要

一.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繼續加強與政府機關的溝通聯繫,為會員同業爭取合法權益,我會領導層前後約會及應邀與經濟財政司司長,工務運輸司司長會晤,進行座談,交換意見,提出有關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就行業發展及政府施政報告等,作深入討論,並對業界發展前景影響深遠的各項政策表達憂慮與意見。同此期間,本會特別委派代表參加經濟委員會,社會協調常委員會,統計局諮詢委員會,生產力中心優質管理委員會,土木工程實驗室董事會等,廣泛參與業界相關不同領域之工作,維護會員的合理權益,拓展會員營運空間。

二.對政府提出多項法例修訂的草案,包括「環境噪音法例」、「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勞動關係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等,組職專責工作小組,進行深入探討,並向業界及會員收集意見,經整理綜合建議後,向政府部門提交意見書,維護我會會員的權利。

同時,我會我亦曾接待多個政府部門,社團機構,外資企業等,履行商會擔任溝通平台的角色,加強會員與相關機構的緊密聯系,包括法務局來會主辦「登記公證法律制度改革諮詢」座談會,土地工務運輸局主辦的「公共工程承建商的中央資料庫」介紹會,文化局來訪就「文化遺產保護法」與會員交流座談,民政總署亦於期間兩次來訪與會員就社區建設,及其管轄工作範疇等進行互動交流。工務運輸司劉仕堯司長,自就任以來,曾先後三度率領相關部門官員蒞會座談,深入了解行業發展的近況,保持緊密的溝通。

另一方面,各行業友會,公營機構等單位每年都蒞臨商會作禮節性的拜訪,保持友好關系。同時,本會與建造商會及建築機構工程商會多次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及尋求解決面對建築界的難題,包括困擾業界越趨嚴峻的勞動力短缺問題,並約見人力資辦公室負責官員,探討解決勞動力市場面對的困境;就地盤黑工問題,三商會舉行聯席會議,向劉司長表達意見。

三.與友好、政府機構合辦及參與活動,包括與土木工程實驗室舉辦之多項專業技術研討會,與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合辦設施管理專業課程及交流活動,參與由特區政府與環委會、能源辦舉辦之2008、2009年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節能周。另一方面,推動會員積極參加政府部門各類相關講解座談會,包括東望洋周邊興建樓宇高度講解會,城市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研討座談會,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論證會議,申請街道準線圖一站式服務諮詢會,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介紹會等,讓會員掌握行業發展的近況。

四.本會支持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進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之工作,即將舉行第三任特首選舉及九月份的立法會議員選舉工作,我會亦將積極參與及支持有關選舉工作,派員投票選舉代表僱主利益聯會參選之間選議員。另一方面,建置商會繼續參與『電力客戶諮詢委員會』、『自來水客戶聯絡小組』舉行的定期會議及訪問團交流活動,透過會議交流意見,為消費者反映素求及維護應有的權利。

五.建置商會除接待來訪的國內外政府機構,工商社團外,繼續推動會員以“請進來,走出去”的形式,應政府有關機構的邀請,推派代表參加的訪問活動:包括有「房地產三亞訪問團」、「企業家代表團到湖北武漢參加第三屆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越南國際貿易博覽會」、「企業家代表團赴合肥參加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企業家代表團赴東北三省考察訪問」、「到廣西南寧參加第五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暨經濟洽談會」等一系列活動,加強本會與內地和國際間的聯繫,促進彼此間的交流工作。

六.為著維持與會員的緊密聯繫,關心會員、擴大會員、增加凝聚力,加強本屆常設會務方面的工作,提升會員對各類建築施工技術的交流,特組織會員到本澳大型建築項目地盤參觀,並組團前往順德考察預製件製作過程。會員文康福利方面,繼續頒發每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06、07、08年)領取人數共31人,頒發獎金合共二萬四仟六元;組織秋季旅行活動,舉行慶祝國慶酒會,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週年座談會,魯班誕拜祭儀式和聯歡宴會,向全體會員分派燒肉,還有春節敬老聯歡宴會,席上向長者會員致送敬老利是等等,這些活動廣受會員歡迎且保持反應良好。

七.本會在致力做好會員文康福利服務時,亦關心及支持國家與社會福利事業,就國家多個省份受到雪災的影響、「五一二」四川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本會共捐出善款六十萬,另會長、副會長、理監事等聯同會員齊心合力共籌得一百萬捐助四川災後重建,協助當地災民渡過困境;每年我會分別向同善堂及公益金百萬行捐助善款,(06、07、08年)合計十五萬元,以支持本地社區福利服務。

八.發展會員工作方面,本期取得一定的成績,共有18位同業加入本會為會員,其中12位永遠商號會員、2位商號會員、4位永遠個人會員。至於會員資訊服務方面,我會秘書處繼續每季度印發會訊,更新網站資訊,將本會有關資料,會員通訊,業內消息,相關法例修訂草案等發放於網頁上,供會員及社會人士瀏覽。

展望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務發展工作方面,將在取得成績的基礎上繼續努力,與業界保持溝通聯繫,就建築置業相關的利益法規,社會民生關注的議題,參與修訂完善的工作,祈為業界帶來應有的權益,為社會和諧、經濟穩定發展作出努力。現時,澳門整體經濟仍受到國際金融海嘯的衝擊,市場經濟將無可避免地進入調整期,建置商會將繼續關注土地法與城市規劃的修訂、積極為業界爭取有利的勞動力政策、修訂不利營商之勞動關係法相關條文,推動舊區重建的步伐,理事會專責小組將會持續參予相關工作,繼續跟進有關法令實施後的反應情況,及時向政府反映改善,為澳門經濟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完善投資的機制,祈望澳門經濟能穩步復甦再創高峰。

綜合所述,會務工作在今屆理事會仝人努力下,取得成績,但我們將以此作為動力,推動我們把會務辦得更好,不斷創新,緊密聯繫會員,接受會員的督促、批評和指正,促使會務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劉理事長作會務報告

林金城副理事長作提案整理報告

1. 多舉辦具技術性、有實質性的專題研討會,提升會員及業內人士對新知識、新技術、新發展方向的認識,推動業界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專業技術及經營技巧,以應付未來經濟發展趨勢;

2. 與業界友會加強聯系,對行業發展,社會經濟的轉變,政府的新法、舊例等對業界的影響,提出意見,互相交流,並建議與業界友會舉行定期的聯誼座談交流活動,以助行業面對各項政策,謀求穩定發展。

3. 部份會員建議秘書處宜就行業資訊、社會議題及地區發展的重要規劃等,向會員發放最新的消息,使會員能吸納最新的發展資訊。

4. 舉辦行業的考察團活動及會員文康活動等,與會員間保持緊密聯繫,擴展會員人數,繼續支持會員子女教育事業,發放獎學金給予成績優異者。

5. 為推動社會經濟及本行業發展,加強業界與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的聯繫和溝通,並繼續擴展會員團隊,以推動會務及會員的業務持續發展。


林金城副理事長作提案整理報告


投票中(一)


投票中(二)


仔細點票(一)


仔細點票(二)

區秉光副監事長提交監事會意見書

一、 本會財務帳目,每兩個月由核數師及監事會代表稽核,確定帳目正確無誤,且財務狀況良好。

二、 本會會務工作,在會長領導,理事會的具體執行下,本屆任內為做好會員服務,開展會員福利,加強會員聯繫,促進會務發展,維護本行業合理權益等方面,為澳門的社會安定,經濟繁榮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績。寄望日後繼續加強督促工作,配合澳門特區未來發展藍圖,促進會務有更大的發展。

展望未來,社會、經濟及民生等方面將有穩步發展,本會各項會務會將更為繁重,希望會長、理事、監事同人群策群力,在原有成績的基礎上,加強會員服務,擴大團結同業,努力維護業界權益,密切配合政府施政及各項相關法規的修訂完善,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繁榮,城市建設,建築置業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區秉光副監事長提交監事長意見書

第三十五屆會長、理事、監事名表

會 長 :馮志強
副會長 :莫均益、區金蓉、崔世昌、黃如楷、林金城

理事會
理  事  長: 劉永誠          
副理事長: 崔世平 梁竟成 謝思訓 何榮標 麥文新 何超鳳
常務理事: 區天興 莫志偉 梁炳照 劉永年 姚健池 王彬成
  李廣志 黃國基 關 穎 張金善 李發權 謝家強
理事: 吳柱邦 黃紹基 何焯焜 黎詠琪 劉家馳 羅炳燊
  許建章 龍國強 何榮祥 余健楚 覃伯德 麥文興
  李洪耀 馮柏基 吳華威 曹達華 陳楚松 阮傑亮
  林家偉 許禮堅 李錫演 蕭東文    

監事會
監  事  長: 姚 開        
副監事長: 區秉光        
常務監事: 謝偉強 劉 斌      
監  事: 盧文興 李毅成 夏維多 冼永劍 何劍峰

建築置業商會第35屆各部門職員表

總務部: 何榮標 (兼管)
總務部部長:  區天興
副部長: 謝家強
委 員:  麥文興、覃伯德、蕭東文、許建章
聯絡部:  梁竟成 (兼管)
聯絡部部長:  黃國基
副部長:  姚健池
委 員: 羅炳燊、劉家馳、黎詠琪、龍國強
文康部:  麥文新 (兼管)
文康部部長:  關 穎
副部長:  李廣志
委 員: 黃紹基、阮傑亮、李鍚演、吳華威
福利部:  何超鳳 (兼管)
福利部部長:  李發權
副部長:  王彬成
委 員:  陳楚松、許禮堅、吳柱邦
財務部:  謝思訓 (兼管)
財務部部長:  梁炳照
副部長:  莫志偉
委 員: 李洪耀、林家偉、何焯焜
交際部:  崔世平 (兼管)
交際部部長:  劉永年
副部長:  張金善
委 員:  何榮祥 、馮柏基 、曹達華、余建楚

 

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

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樓宇高限指引中文本,有關行政指引新的安排及中文譯本於六月一日生效。一直以來土地工務運輸局只是沿用一九八七年訂定的三條主要行政指引(即第5/87號、第6/87號及第7/87號),作為制訂城市規劃指標與城市建設規範及審批的依據,但有關行政指引長期以來並無中文版本,對不認識葡文的技術員及業界做成不便。

「指引」在過往一直並無對外公開,建築業界、私人則樓,能全面掌握有關指引內容的人士亦寥寥無幾。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八年底展開對相關指引的中文翻譯工作,今年初完成,同時結合近年工作中出現的建築技術、材料及理論等問題,對指引中的內容進行修訂,匯編為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目的是規範及制定有關樓宇高度、地段可建造性的條件及其內部衛生條件。衛生條件是指建築物內的陽光照射範圍及通風問題,規範適用於整個澳門,但都市化條例有特別規定的範圍除外。「指引」中明確樓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的規定,高層樓宇採用的“街影”計算方法等。

部分條文與居民的置業問題亦息息相關,包括何為垂直佔用空間、大廈飄窗等凸出物不計算在建築面積內的原因、九平方米以上房間才為之睡房等,擁有三房廳的單位才能設有細小儲物間及工人房的規定、住宅大廈公共空間的定義、甚至乎樓梯設計梯級數目及樓梯長度、傾斜度等,在指引內清晰界定。路市區有特別規定,樓宇高度、建築物屋頂特色以至外牆用料均有要求,雖可不遵守有關限制,但需要提出建議方案以及獲多個部門通過。「指引」中帶有附件部分,列明當局審議建築計劃的注意事項,明確建築物各個部分的要求。「 指引」已上載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網址及本會網址,供會員及業界直接查閱。


業界代表出席講解會

繼續應貿促局邀請協辦『澳門館』參加第五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

6月9至11日,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邀本會作為在廣西南寧舉行「第五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之「澳門館」協辦機構,並邀參加其組織之代表團出席有關活動,本會在展覽館設置展覽攤位,展示本會會務介紹及圖片,派發會訊資料等;常務理事劉永年、李發權及黎詠琪理事等出席活動。


於第五屆泛珠(南寧)展位合照


表代與譚司長合照


與主辦單位合照


泛珠會場內合照(一)


泛珠會場內合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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